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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宝清县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项目施工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黑龙江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黑龙江
源发布时间: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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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宝清县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QT0702G******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宝农呈[2024]1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为******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宝清县国有农场及农村公益事业******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宝清县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宝清县种畜场三分场内。

2.3主要建设规模:修建路边沟约6771米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4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5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9月30日,总工期126日历天。(注: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期间企业资质未处于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吊销或暂扣等处罚期内;

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01月-2024年03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需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拟派项目人员不得为离退休人员,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社会保险是否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本项目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须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等材料;

3.4信用要求:

3.4.1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有行贿犯罪档案的其投标无效。

3.4.2投标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集团或其下属独立法人单位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针对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进行查询,有此情形的其投标无效。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04月28日17时00分至2024年05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1日0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1日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为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无需到场)。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投诉单位:宝清县国有农场及农村公益事业******办公室

       话:******

     ******农村局

       址:双******农村局

     人:金女士

       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电街16号联兴大厦208室

     人:张先生

  话:0451-******

  箱:******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